“国标”规定何以总是费力不讨好?
这个月初,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宣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相关国家标准。按照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超过标准的多达1.2亿辆现行电动车驾驶者,需要上牌、考驾照,且车子要改行动车道。有报道称:若认真执行新标准,逾千家电动车生产企业或将一变而为非法企业,超过500万人的工作也将出现问题。
对此,人们议论纷纷。或许是迫于各方压力,12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说明》,称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相关问题。
事情并未就此打住,人们的讨论热度不减。比如,时速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改行机动车道,是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有人民网网友发表看法:“‘不控制大量排放尾气的汽车,却去控制环保的电动机动车,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发展观?’”(12月8日人民网记者报道)等等。更有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人士称: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
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国标”、规定后遭冷遇的情形,并非偶然,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人们当记忆犹新的是:一年前,有关部门曾制订、出台“馒头国标”,“从感观、检测方法、检测依据、包装等多个方面,对馒头进行了规定”,甚至连形状、面粉含量、水分含量等,都有要求。而就在几个月前,有关部门出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更是让民众大跌眼镜。这个“国标”对是否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以及增加何其大的社会成本少有考量,草率宣布对44个汉字进行“整容”。结果,遭遇到了9成网友的强力反对,并被讥为“瞎折腾”。最后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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