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上流行一则脑筋急转弯:“比上大学还贵的是什么?”“出国留学?错,是幼儿园”。中青报调查显示,即便是承受能力如海绵一样的家长,在噌噌上涨的天价费用面前,也有些“忍无可忍”了。“今年某幼儿园的赞助费涨到10万元了,我朋友刚去交的钱。”近日,在北京海淀区某小区论坛里,一个关于“小孩去哪儿上幼儿园?”的帖子被讨论得异常火热。全国许多幼儿园的赞助费都以“物价上涨”的名义纷纷涨价,费用涨幅早超远远超过房价。(综合近日媒体报道)
辛苦奋斗20年,养儿回到解放前——被“孩奴”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家长打电话向教委投诉幼儿园疯狂的抢钱,但教委官员却表示:由于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因此允许幼儿园通过收取“捐资助学款”的方式进行弥补。一个“非义务教育范畴”,将民众远远拒之门外;一个“非义务教育范畴”,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纵容幼儿园抢钱?
属于非义务教育范畴,政府无权干预,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其实不然,幼儿园教育虽然属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但政府并不能因此而放弃“让公众读得起幼儿园”和治理乱收费的义务。“看得见的手”,不仅只管义务教育的收费,也有约束非义务教育范畴收费的义务。
首先,9年义务教育不包括幼儿园教育,本就是一个很不合理的规定,发达国家学前教育都是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的,比如法国,学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组成部分,学前教育虽不是强迫的,但免费实施,所有2-7岁儿童均可就近上学。
因为作为学前教育的幼儿园教育是教育必经的阶段,而且是教育的起点,每个孩子读小学前都须读幼儿园——既然小学和初中都纳入义务教育了,作为小学之前必经的幼儿园教育更应纳入义务教育,由国家提供免费的教育,保障每个国民受到基本的教育,享受到起点的公平。正因为此,面对“上幼儿园贵过上大学”的现实,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早就建议国家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普及幼儿教育,让每一个孩子在走向社会的第一步,都能得到平等的待遇。南方不少城市已经迈出这一步。
然后,即使目前幼儿园尚未纳入义务教育,但不能成为推卸义务的借口。幼儿园可以通过“捐资助学款”的方式对成本进行弥补,可这种费用不能没有限制,收多少得有一个标准——政府的义务就是执行这个标准,不能任由幼儿园想涨就涨。毕竟,幼儿园也是一种公用资源,有必要通过限制收费来保障其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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