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直聘须为求职少年之死负责
2017-08-04 17:55: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一则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疑陷传销组织蹊跷死亡的信息今天在网上被大量转发。有消息称,毕业于东北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的李文星在一家名为“BOSS直聘”的招聘平台上发简历找工作,却疑似落入打着招聘幌子的传销组织的骗局,直至有人在天津静海区一处水坑里发现他的尸体。(8月3日《中国青年报》)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李文星,通过网络求职,结果遭遇“李鬼”公司,付出生命的代价。招聘平台在求职少年之死事件上难辞其咎,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承担起应负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另一方面,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管是否收费,从本质上说,属于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一家“李鬼”公司可以在招聘平台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显而易见,招聘平台没有履行好基本的审核责任,这是导致求职少年之死的重要一环。换言之,从法律角度说,求职少年之死,“李鬼”公司是第一侵权责任人,而招聘平台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求职少年之死,只是我国互联网招聘经济乱象丛生的冰山一角,也是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每年的求职旺季,毕业生找工作,在校生找兼职,很多人选择互联网招聘平台进行求职。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互联网招聘市场规模将达到46.1亿元,2017年我国移动端求职者规模将达到1.22亿人。但是,在互联网招聘经济已经跨过野蛮生长时代之后,互联网招聘平台依然只顾着赚钱,却没有负起应尽的责任,没有落实好起码的审核职责,以保障求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相反,互联网招聘平台仍旧是乱象丛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根据360发布的《2017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消费维权报告》数据显示,虚假兼职依然是维权举报数量最多的诈骗类型,共4550例,占比22.1%。 总而言之,求职少年之死事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铲除互联网世界的肮脏生意。这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互联网平台失职的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互联网平台负起责任,保障用户的人身财产和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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