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吃书”未免把《广告法》当玩笑
2021-12-31 10:13: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喷上它,不用搓,用水一冲就干净!”“十分钟能洗10双小白鞋!”近日,有不少网友反映,一种能够洗衣服、刷鞋、清洗马桶的泡沫清洁剂广告在短视频平台,甚至朋友圈随处可见。记者采访发现,为了免除责任,对于广告中出现的极限词、绝对性用词、功能性用词,商家在详情页面同时发布了失效声明。(12月31日 《北京青年报》) 进入直播带货与短视频营销的电商时代,“极限词”往往是诱导消费者付费的吸睛亮点。前台声称“一喷即净”,后台赶紧自我否定,如此公然“吃书”,俨然有一股调戏消费者智商的意味。试问,发布所谓“失效声明”,就真的能免责吗?法律惩处并非一句“全部失效”就可轻松逃避。 众所周知,《广告法》对极限词作出了明确的禁用要求,类似“一喷即净”的用语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所以,商家发布自言自语的免责声明,恐怕也违法。 一边使用极限词,一边又否定极限词,前后矛盾可能暗藏诱导消费的内生逻辑。在手机购物环境下,视频介绍能赋予消费者商品观感的第一印象。在消费冲动产生后,消费者不一定能注意详情页面的“失效声明”。商家就这样利用内容传递的信息差,吸引消费者付费,并同步用免责声明规避消费者事后维权风险。 同时,大多数“失效声明”并没有直接否定极限词所称功效。与其说“功效失效”,不如说“用词失效”。不排除,部分消费者在盲目信任下继续消费。一些商家在声明中提出“本产品标题和详情页词汇,只是为了迎合买家搜索习惯而使用的关键词。”把消费者“受骗”的责任归结于消费者自身,如此渲染“受害者有罪论”,实在不够道德。 对此,还是呼吁有关电商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利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手段,检查对拥有同类免责声明的商品页面。别让消费者在无意间,落入消费陷阱。 当下,电子商务行当已逐渐规范,依法经营已成广泛共识。个别商家千万别以为,耍小聪明,就能打法律的擦边球。利用极限词引财,利用免责声明避险,难以逃过法律的惩处,只会背负更庞大的涉法风险。老老实实营销,真真切切广告,相信坚持好功效必能带动消费者广而告之。在夸大其词上汲汲营营只会引人反感。(严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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