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朋友圈被开除摔碎了谁的玻璃心
2022-04-24 10:39: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4月21日,河南商丘一网友爆料称,自己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同事评论一句“我也羡慕”竟被一起开除,在网络引发热议。4月22日,河南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4月21日,已展开调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月23日《华商报》) 借用一句网上的话说:“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既然敢拖欠工资,为何不敢让员工吐槽?试问,员工在封闭的个人社交账号发朋友圈,给企业带来什么恶劣影响?所谓的恶劣影响不过是扯下涉事企业的遮羞布罢了。开除员工无法改变晚发工资的事实。一句“羡慕”究竟摔碎了谁的“玻璃心”? 令人不解的是,面对记者采访,涉事企业的一名工作人员竟回应称:“拖欠一个月工资不是属于正常的嘛,不为公司着想,领导肯定不会用。”企业早发一天工资,不会让企业倒闭;员工晚拿一天工资,就可能吃不上饭。凭什么拿员工生存问题捆绑公司名声?公然违法,依旧恬不知耻。口口声声“不为公司着想”,心里装的则是“唯我独尊”的道德绑架。 要知道,现在是提倡“体面劳动”与“公平就业”的二十一世纪,企业不是员工的“衣食父母”。别以为掌握了工资发放周期,就能掌握员工的人生。一家不尊重员工不保障员工的企业,不会赢得员工的信任。同时,亦不妨试想,一家能用荒唐理由开除员工,对员工不负责的医疗机构,又怎会对消费者负责?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则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换而言之,即便开除涉事员工,涉事企业也得照常发工资,且要发得更多。因为发朋友圈这样的小事开除员工,涉事企业既失了感情,也失了智。 进入“社交网络+网上办公”时代,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员工发布朋友圈不是更多了,而是更少了。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对员工社交网络的无节制压榨与监视,这对劳动者健康生活不利,对社会正常发展不利。针对上述新闻中的“无端开除”情况,相应的惩戒措施还得严一些。(严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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